颜忠军
律师

夫妻共同遗嘱能否认定有效?在世一方能否单方撤销、变更共同遗嘱? 遗嘱人将其内容共同或相关的意思表示形成一个整体的遗嘱意思表示,写在一份遗嘱上。这种夫妻共同遗嘱,遗嘱表示不是完全独立的,而是相互间有牵连和制约。 共同遗嘱严格来讲,既不属于自书遗嘱、也不属于代书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于共同遗嘱也没有作出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种遗嘱形式。是否有效呢? 遗嘱行为是一种私法上的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的目的,是表明自己死亡后对遗产处分的意愿。对遗嘱效力的确认应当贯彻私法自治的原则,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应当认为有效,而不应过分强调其行为的表现形式。 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的应为有效。当事人仅以遗嘱内容为一方书写,不符合代书遗嘱相关形式要件为由请求认定遗嘱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先死亡的,在世一方有权撤销、变更遗嘱中涉及其自已财产部分的内容;但撤销、变更遗嘱行为违背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共同遗嘱中遗产范围的界定,原则上应以最后死亡的被继承人死亡时的遗产实际状况来确定,而不能分别确定;但在世一方在管理先亡者的遗产时应本着善良、诚信进行使用和处分。

2019-12-29 11: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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