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忠军
律师
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也是有报酬的劳动,试用期的劳动也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也要受用人单位管理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所以试用属于用工。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既然从试用之日起,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且试用属于用工。所以,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理应支付。
2019-12-16 11:17:59
2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