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忠军
律师

取得结婚证后,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下列特殊情况,也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继承虽然开始,但遗产尚未分割,此间与他人结婚,婚后分得的遗产,貌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实际上财产权利已在婚前取得,因此,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二)、夫妻一方于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全部价款,产权证于婚后取得并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财产全额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此为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上的转化,不影响财产性质,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19-10-13 22: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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