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忠军
律师
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双方争抚养权,什么情形下有优先权?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有明显暴力倾向,特别是曾经对未成年子女实施过家庭暴力的; (6)、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2019-10-13 1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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